农业农村部:进一步强化非洲猪瘟防控措施落实(2)
答:强化生猪调运监管是控制疫情蔓延的重要措施。为落实国办《通知》要求,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切实加强生猪及其产品调运监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发生疫情省份生猪及其产品调运要求,严格限制生猪及其产品由高风险区向低风险区调运。简单来说,就是发生非洲猪瘟疫情的省,在疫情解除封锁前,暂停生猪外调,同时关闭省内所有生猪交易市场,并对生猪产品的调运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问:如果对生猪及其产品采取限制移动措施,会影响猪肉供应吗? 答:实施限制调运措施主要是针对发生疫情的有关行政区域,其他地方基本不受影响。目前,全国生猪屠宰企业的产能总体是充足的,也就是说各省的屠宰企业有能力完成本省出栏生猪的屠宰。加之我们对生猪产品的调运采取的是差异化管理措施。所以,从全国整体来看,可以保障猪肉供应。 当然,实施限制调运措施后,可能会对发生疫情省份的生猪生产带来一些影响,但这是防止疫情扩散的治本之策,不得不做,各地一定要提高站位,着眼长远,坚决服从大局,落实到位。 问:农业农村部还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通知》要求? 答: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通知》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落实动物防疫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逐级压实动物防疫责任。同时,落实好相关从业人员的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二是严格疫情后续处置。督促发生疫情的省份严格落实封锁、消毒、无害化处理等措施,彻底拔除疫点。围绕重点线索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彻查疫情来源。三是开展排查监测。重点排查边境地区、交通枢纽周边地区、交易市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厂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风险,做好异常情况采样送检。四是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非洲猪瘟防治技术规范和应急预案。完善部门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优势和作用。五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向社会公布、向有关部门和国际组织通报防控工作进展,及时解释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六是持续提升防控能力。开展宣传培训,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对非洲猪瘟的鉴别诊断能力,提高养殖场(户)生物安全水平,推动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减少生猪长距离调运,防范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 (责任编辑:刘晓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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