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期“决胜执行难”全媒体直播聚焦福建三明(2)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决定对余某某予以拘传。”10时35分,在建宁某国有企业,建宁法院法官向被执行人宣读拘传决定。余某某为朱某某的贷款担保,朱某某在偿还9万元债务后无力偿还剩下的1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多次催告,担保人余某某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不接法官电话。据了解,余某某每月有工资等固定收入。今天,建宁法院的执行法官来到余某某工作的单位,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 “公职人员身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的‘护身符’,而是‘紧箍咒’。诚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公职人员更应带头守法律、讲诚信。”据三明中院执行局负责人张志明介绍,三明市两级法院以执行工作为抓手,致力于构建诚信社会,联合纪委、监察委、组织部等部门出台《关于敦促机关单位、公职人员立即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通知》等,建立特殊被执行人诚信约谈和负面清单档案制度。今年来全市法院已训诫约谈140名失信公职人员,将公职人员执行情况纳入干部选任提拔评优考核范围,取消27名失信公职人员候选资格,有效打击公职人员抗拒执行、规避执行行为,助力营造风清气正社会环境,执结被执行人为公职人员的执行案件104件,标的额850余万元,57名公职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普法腾房卖山场 让群众获得真金白银 10时45分,在梅列区江滨新村某住宅,执行法官正在对房屋内的物品进行清点造册。原来,该房产所有权人李某是案件被执行人,房屋租赁期满后,李某同意法院腾房并已告知承租人,法院张贴了清房公告要求其限期搬出。“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案外人,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受到法律强制措施的约束。”由于承租人公司仅有一名员工在场,梅列法院法官现场对该员工进行了普法,该员工联系公司负责人后表示,负责人下午会到法院予以配合,且口头承诺十日内主动清空房屋。 “事情过了那么久,今天能拿到钱,要感谢法院的努力和坚持!”现场领到执行款的夏某感慨。几年前,夏某和村民们都把谷物存到张某贵的粮食加工厂,凭着一本粮食存折取大米。后来,因经营不善,加上突如其来的重病,张某贵私下卖掉农户储存的大米,听到风声的农户找到张某贵,可是张某贵既拿不出大米和稻谷,也拿不出钱。于是,437户农户陆续到建宁法院起诉张某贵。经法院调解,张某贵同意以当时市价折算给农户赔偿。可进入执行后,张某贵病情急转直下无力支付,而他名下仅有的一座山场却2次流拍。2017年,张某贵病故。2018年,建宁法院成功拍出该山场,并将拍卖款分配给了437名申请人。也许对夏某来说,这笔执行款是意外的收获,但对执行法官而言,坚持和坚守是兑现对申请人承诺的最好方法。 “今天受邀参与见证了全程执行行动,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体验到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苦,今天的执行行动非常有成效,为三明法院点赞。”在现场见证执行的建宁县政协委员戴继平说。 据悉,在当天三明全市法院开展的执行攻坚统一行动中,共出动执行干警261人,拘传被执行人65人,司法拘留36人,宣判拒执罪案件1件,清房腾房8处、查封房产5处,查扣车辆4部,冻结、扣划银行存款196万元,执结案件115件,执行到位金额224万元,现场发放案款和执行救助金4192万元。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最高检公安部发文明确15种案件立案追诉标准 07-12
- 吴爱英:积极推进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11-26
- 吉林市委原书记赵静波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04-15
- 十八大后近40部司法解释发布 经济人身全方位保护 10-30
-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民接受审查调查 05-09
- 湖北省孝感市委书记潘启胜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1-08
- 哈尔滨站北广场、哈尔滨北站“黑车”非法营运 相关人员被问责 08-18
- 云南省保山市副市长耿梅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16
- 司法部:做好2014年工作 为农民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04-03
- “红通人员”强涛、李建东被缉捕并遣返 06-0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