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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锡山:规范性举措提升检察建议实效(2)

2018-08-28 17:56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加强事前沟通协调,确保效果最优。锡山区检察院将问题解决作为最根本目的,通过加强沟通协调,寻求政府支持,以当面交谈、口头告知等形式,协助行政机关解决长期积压、难以处置的行政执法难题,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锡山区检察院获悉某房地产公司拍得土地后一直未进行开发,且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逾4亿元。为尽快收回被拖欠的资金,该院检察长主抓办理,多次与主管部门沟通催缴措施,到房地产公司当面协商,解释相关法律法规,讲明继续拖欠资金的法律后果。因释法说理准确到位,房地产公司在两个月内缴清了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和滞纳金,闲置许久的土地也在不久后动工建设。 
  普遍问题 
  检察建议执行力无保障 
  从多年实践,尤其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检察工作运行情况来看,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 
  一是检察建议的执行力没有法律保障,若被监督者不接受,检察机关没有强制性、约束性措施。 
  二是检察建议类型单一,针对个案的检察建议多,针对类案和普遍性社会治理问题的检察建议少。目前检察机关制发的检察建议多是围绕具体案件中反映出的违法情形发出,缺乏对类案、普遍性问题的检察建议。 
  三是检察建议制发水平参差不齐,存在简单罗列相关法律条文、释法说理不够、提出的建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四是检察建议发出后,有时还存在“发出就了事”的思想,对检察建议的落实情况没有进行后续跟踪监督,导致检察建议“落地无声”。 
  五是个别被监督单位或行业对检察建议存在抵触情绪,落实检察建议过程中有时敷衍了事、推诿拖延。 
  改善建议 
  提升刚性是关键 
  针对上述问题,锡山区检察院认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对此,该院建议: 
  加强检察建议的顶层设计,参照法院执行工作,先从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入手,对检察建议的程序、效力等作出明确规定,对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后的执行给予有力的法律保障。 
  加强提升检察建议刚性新模式新路径探索,学会“借力使力”,通过主动向人大汇报检察建议工作,借助人大监督发力等,提升检察建议的力度和刚性。对事关普遍性社会问题的检察建议,探索尝试检察建议公告宣告、直接送达、联合督办等形式,借助党委、人大、相关行政机关和社会力量,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和社会支持度。 
  据悉,锡山区检察院已与该区监察委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对检察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后不回复、催办后无故不采纳或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检察机关在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同时,将相关线索移送监察委处理,以保障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法律尊严。 
  加强对类案和社会治理普遍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增强监督效果。突破个案检察建议影响面小、效果有限等现状,针对多发性、社会性问题,向某一行业主管部门或领域制发检察建议,促进相关部门或领域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实现“发出一建议,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提高制发检察建议能力水平,明确检察建议制发必须“精、准、实”,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增强检察官释法说理能力,把问题指准确,让检察建议中提出的解决建议、对策措施于法有据、合情合理。 
  加强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监督,对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办结的检察建议,及时主动了解缘由,帮助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难题,促进规范执法。 
  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构建协作配合机制,进一步加强彼此认同,探索解决行政难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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