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
本报讯 8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工商局发出通知,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开展清理。 通知明确,清理对象是连续两个年度以上(含两年)未年报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2017年1月1日以前成立的未经营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已办理清算备案或者已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涉案、涉诉或存在股权、群体纠纷和其他不宜作出吊销处罚决定的企业除外。清理方式包括督促补报年度报告、变更企业登记事项、吊销营业执照等。 通知要求,清理过程中,各单位要严格程序,依法依规处置,通过清理唤醒一批、规范一批、吊销一批。对于涉诉企业、有在建工程的企业、股东间存在纠纷和其他不宜作出吊销处罚决定的改制企业,要建立问题企业台账并加强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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