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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吕永杰决定逮捕

2018-08-27 17:4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8月24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吕永杰(正局级)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8月24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吕永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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