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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披露“套路贷”团伙放款催收内幕(2)

2018-08-25 13:44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无抵押、无担保、放款快,是吸引受害人的主要原因。“一般情况下,借贷人只需几分钟即可通过审核,随后,公司财务人员就会通过支付宝转账给借贷人。”刑侦支队侦查员季品璇对记者说,“不法分子使用的主要套路就是给无法按时还款的借贷人推荐其他借款渠道,或将其个人信息出售给其他借贷平台,诱导借贷人通过‘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继续打借条,从中收取逾期费和高额利息,虚高债务,最后使借贷人无力偿还。”
  包头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鲁雄向记者举例,如果借款3000元,借贷人实际拿到2300元,700元为借款一周的利息;而借贷人通过网络平台打借条显示的借款金额为6000元,另外3000元作为贷款保证金。
  套取客户信息以便催收
  据了解,为了躲避监管和打击,涉案公司基本不给公司所在地的当地人放贷,催收人员也不会上门催债。鲁雄向记者介绍:“不法分子非法发放贷款的目标人群主要有三种,缺乏资金的创业者、超前消费的学生以及在银行有不良信用被拉入黑名单的人。”
  办案民警介绍,涉案团伙均为公司化运营,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客户信息,审核部筛选出符合其要求的客户信息后,交由话务部。话务部对客户进行电话联系,随后将有借款意向的客户推送给业务部。
  随后,业务部会向客户介绍相关规则,要求客户在借款平台进行实名认证,获取客户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正反面照片、上传手机通讯录信息,并通过第三方公司获取客户近6个月的通话记录,以此确认该号码为客户常用手机号,为日后催收做准备。
  到还款时间后,如果借贷人不能正常还款,财务人员则会建议其续期。既不续期也不还款的借贷人则会被转交催收部门。催收部门属于涉案公司的核心部门,催收人员一般根据催收成果获取提成。
  犯罪嫌疑人陆某向警方交代,在大学期间,他曾通过“校园贷”的方式给在校学生借钱,自己从中赚取利息。凭借自己对数字的敏感,经过不断摸索后,他将自己从各种渠道借来的钱全部用于放贷。随着客户越来越多,他的非法获利最高达到一天100万元左右。
  自2017年11月至被查获前,无锡新期待公司非法获利2亿余元;运城感心恩公司非法获利近亿元。涉案团伙的骨干成员因此获利甚巨,住豪宅,购买多辆豪车,多数部门负责人、小组长也都享有高薪。
  “涉案团伙的主要目的是多找人放贷,借贷的人越多,产生的逾期费就越多,当手续费、逾期费超过本金时,他们就赚钱了。”季品璇说,“每个借贷人首次借贷的额度并不高,一般都在3000元以下。如果一个人借了钱不还,产生了‘坏账’,催收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业务员会继续发展借贷人,通过收取利息、逾期费等来填补之前的损失。”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陆某归案后称,公司业务员在放贷前将续期费、利息等相关规则向借贷人员进行过详细介绍,并无隐瞒信息,借贷过程完全是借贷人的自愿行为。
  鲁雄向记者介绍,民间借贷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利率范围内盈利,年利率在24%以下受到法律保护。而“套路贷”团伙通过续期等手段虚高债务,其年利率远远高出国家规定的范围。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在网络平台上打的电子借条,其本质是为收取逾期费、高额利息后逃避打击采取的手段,与现实生活中的借条有很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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