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刘永添等54人涉黑案二审宣判

2018-08-19 21:0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黄洁梅)8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法院对刘永添等5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二审公开宣判(本网今年7月30日一版曾作报道)。广州市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李学东,检察员庞良程、吴奕星、黄洁梅出席法庭履职。部分广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 
  此前,广州市中级法院曾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该案进行讨论,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副检察长李学东应邀列席,并就相关问题发表意见。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意见,并依法作出二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判处主犯刘永添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财产5020万元,罚金120万元;对其他53人判处二十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 
  二审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刘宙成在二审期间赔偿被害人2万元,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刘永东在侦查阶段有立功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对刘宙成、刘永东的部分量刑予以改判,维持原审其他判项。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