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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检察官|马小兴逼张总签的"财产转让协议"有效吗?

2018-08-19 21:0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张总无条件将自己的产业转让给马小兴及马进,他们签署的协议,是一个明显的无偿赠与合同。也就是说,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这份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
  《一出好戏》中,马小兴以威胁要删除张总女儿唱歌的视频为手段,迫使张总签订了赠与合同。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该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受胁迫方张总可以请求相关机构予以撤销。
  如果没有上述胁迫的情况
  这份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
  当然,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192条规定,在下列条件下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
  ? 张总的这份赠与合同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张总可以撤销;
  ? 张总的这份赠与合同未经过公证时,张总可以撤销;
  ? 当受赠人严重侵害张总或者张总的近亲属时,张总可以撤销。
  张总如果要撤销赠与
  有时间限制吗?
  当然有时间限制。
  根据《民法总则》第152条的规定,张总受胁迫,从胁迫行为终止那天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那么撤销权就消灭了。而张总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
  好了,现在以一段小诗结尾吧!
  看《一出好戏》,学法律道理:
  张总被迫签协议,把产业无偿赠与
  幸有法律保护你,限定条件撤协议
  还能拿回房子地
  不过,亲爱的朋友们
  生活不是电影游戏
  不能指望救世主或皇帝
  为了皆大欢喜,一定学好法律
  来吧,跟着正义君一起
  宣传普及法律,燃烧我的卡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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