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 6人被判赔偿(2)
同时,石景山法院认为,闫某等六人的污染环境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六人均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法院判处闫某等六人赔偿应急服务费用共计8.5万余元,邹某、代某、董某、丁某甲以及丁某乙等五人承担污染土壤修复费用共计12.5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目前涉案废机油均已进行无害化处理。“等修复资金到位后,污染土壤的修复工作将被提上日程。”张云波说,环境污染问题涉及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代表公共利益追究环境侵权人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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