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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侵占借款人财产为目的恶意放贷9亿元福州警方摧毁一特大“套路

2018-08-16 13:08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日前,福州警方组织500多名警力开展统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以魏某某为首的特大“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先后在福州、莆田、漳州等地抓获涉案人员60余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00余起。
    经侦查,该组织放贷金额高达9亿元,受害群众达数百人,抵押给公司的房产证126本,已经过户的房产20多套,成为福建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
    借款20万却被骗走两套房产
    据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李荣介绍,2013年以来,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为牟取非法经济利益,伙同犯罪嫌疑人魏某斌、林某龙、朱某文、席某明等人先后注册设立福建嘉沁房产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沁公司)等十余家公司,陆续将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网罗麾下,形成了以该五人为首,数十人积极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2017年6月,本案被害人之一林某到东升公司(嘉沁公司子公司)借款。在被蒙蔽的情况下。林某单方面签订借款合同、收条、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并办理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房产抵押登记等,导致房产的买卖、收款等处置权被东升公司骗取。随后,林某出具了22万元的借条,却被收取1.85万元“砍头息”“看点费”等费用,实际借得20.15万元。
    同年7月,因林某需要继续借款,东升公司的王某某、黄某某以答应帮其办理银行抵押贷款为由,骗取了林某位于台江区上海新苑的房产证,并谎称办理银行贷款需要走银行流水,骗取林某提供建行卡、农商卡。
    随后,二人先后向林某这两张银行卡转账200余万元再转走,造成林某借款200余万元的假象,瞒着林某将抵押的房产过户转移占为己有。
    接下来,王某某、黄某某等人又以同样的方式诱骗林某以其另一套房产抵押借款。在林某没有实际借款的情况下,于2017年9月将房产过户到东升公司林某某名下。
    至此,林某实际仅借得20.15万元,却被骗走两套市值400余万元的房产。
    五大“套路”将受害者套入陷阱
    据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郭伟民介绍说,受害群众之所以一步步陷入高利贷的漩涡难以抽身,主要是中了该犯罪团伙的五大“套路”。
    首先,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嘉沁公司及其子公司(均无放贷资质)以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以个人名义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看点费”“手续费”“砍头息”“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合同、虚高借款合同以及房产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房产处置委托书、诉讼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显然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同时要求被害人办理上述委托的公证手续和办理高额债权房产抵押登记。
    其次,制造虚假银行流水。放贷人员诱骗被害人制造银行流水,向被害人账户转账后,让被害人将“砍头息”及各种名目的费用等转账到另一指定的账户,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体现的全部款项的假象,使被害人借款的事实成立;部分犯罪嫌疑人将虚高后的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银行账户后,要求被害人取现金返回,形成“银行流水与借款合同一致”的证据,但被害人实际金额少于借款合同金额。
    第三,肆意认定违约。在签订虚高借款合同并制作银行走账流水后,通过“被害人还背负其它高利贷”等方式和无理借口故意造成或单方面宣称被害人“违约”,或利用之前蒙蔽被害人签订的空白借条、合同及办理的委托、抵押等材料以过户被害人房产实施威胁,肆意额外索要高额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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