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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

2018-08-15 17:33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福建通报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
  新华社福州8月15日电(记者王成)执法人员本应执法为民,却长年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知法犯法;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管理人员本应带领群众致富,却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作恶……福建省纪委监委14日对外通报近期查处的四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释放“扫黑务必除伞、惩恶务必反腐”的信号。
  通报的案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厦门市翔安区原副区长、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杨江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1999年,时任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的杨江忠,就为涉黑组织头目颜小敏涉嫌敲诈勒索提供帮助,使其不受刑事责任追究。
  2007年以来,杨江忠利用担任厦门市翔安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之便,应颜小敏请托,又为其涉黑组织成员颜某某等人多起涉嫌犯罪案件,向相关经办派出所领导打招呼,并于2004年至2013年,先后五次索要或收受颜小敏钱款共计167万元。今年7月,杨江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017年2月至6月间,龙海市浮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许俊堂与村民许某某等12人,利用宗族、家族关系以及经济利益关系形成涉恶势力集团,多次以寻衅滋事、恐吓辱骂、殴打拦截等形式争夺工程,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和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致使工程施工方无法正常施工。
  许俊堂不仅参与策划、包庇、纵容该集团的犯罪行为,并且利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便利,在政府和工程项目部之间周旋,为该涉恶势力集团提供帮助。今年3月,许俊堂被开除党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此外,福建省纪委监委还通报了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大象村老人协会会长李金森涉恶腐败问题,以及平潭县苏澳镇看澳村村委会主任高存强涉恶腐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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