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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售价是进价的100多倍!购物回扣最高达90%!——揭秘低(2)

2018-08-08 21:11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导游是收取回扣的末端。涉案导游沐某某供认,其于2016年9月至2017年6月在仟悦旅行社工作,没有基础工资,也没有保险和补助,带团要先垫付相关费用。“收入是我所带团的客人到购物店购物总额的10%,我再从10%里按照行规给大巴车司机2.5%的提成,如果团队还有全陪导游,我还要给全陪导游2%的提成。”沐某某称其一年收入20多万元。
  口头约定合作,操作有“暗号”,明暗两套账
  对于这类“零团费”或团费过低不足以支付成本,靠购物拿回扣贴补团费的做法,业内称之为“赌团”。毛某某的妻子此前为某旅行社员工,2012年两人成立仟悦旅行社后将“赌团”的模式带了过来。
  2017年4月15日,云南出台包括取消定点购物、下架低价游在内的22条旅游市场整治措施。但是,不少旅行社、购物店、导游等操作手法隐秘,低价游等现象禁而不绝。
  据涉案的大理某银器店老板王某某供认,其与毛某某商量合作时就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和合同”,操作模式为:被导游带到店里的游客手上带着相应颜色的手环,购物结束后,导游根据销售单据与王某某核对销售金额和返点金额。然后,王某某通过网络转账将返点转给毛某某。“仟悦旅行社游客消费的小单我会统计好,记录在本子上,然后当天就毁了小单。”王某某说。
  记者了解到,去年以来,云南对低价游及购物店的整治力度较大。于是,一些商店就实行两套账,将公开账本交由专门的公司来做,内部小账本往往掌握在老总或者信任的人手中。
  根据办案人员调查及毛某某供认,仟悦旅行社有两套账,一套是公开的账,很“干净”;另一套则由毛某某掌握,什么时间、多少团、购物金额多少、返点多少等都记录得很清楚。“公司账户与个人账户不互通,资金都进入我的账户,方便对私人进行交易。”毛某某称。
  毛某某转给北京、深圳两家旅行社有关人员的“人头费”,名目为“宣传费”。为躲避监管和查处,这些费用除了少部分直接转账外,多是通过员工的银行账户转账给对方的员工,绕了一圈,隐蔽性很强。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和整治,推动云南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杨荣彪说,暑期是旅游旺季,提醒广大游客在出行前找正规的旅行社,签订正规的合同,不要贪图便宜报“低价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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