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政法工作 > 检察院 >

干扰监测数据近百次 生态环境部约谈临汾负责人

2018-08-06 22:11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新华社北京8月6日电 题:一年干扰监测数据近百次,生态环境部约谈山西临汾市负责人 
  新华社记者 高敬 
  8月6日,针对环境空气自动监测数据造假问题,生态环境部联合山西省政府对临汾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这是自2017年1月之后,临汾市再次被约谈。 
  蓄意犯罪,6个国控站点被干扰近百次 
  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副主任刘长根指出,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必须做到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切实保障环境监测数据质量。 
  2018年3月底,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部分监测数据异常,采样系统受到人为干扰,并在查实有关情况后依法移送公安部。4月11日,公安部将案件移交山西省公安机关。山西省抓获16名犯罪嫌疑人,并依法移送起诉。 
  刘长根说,经调查,临汾市环保局原局长张文清授意局办公室原主任张烨和监测站聘用人员张永鹏,组织指使许冬等人故意实施破坏监测数据行为。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张永鹏组织人员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对全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实施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5月30日,晋中市榆次区人民法院以“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涉案16人作出判决:主犯张文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主犯张烨、张永鹏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13名从犯中,负责监测站运维工作的原河北先河科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崔勇勇、张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和6个月;其余11人分别处以拘役4至6个月,缓刑8个月至一年不等。 
  “6个站点都被干扰,发现数据异常比较困难。”刘长根说,临汾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造假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的蓄意犯罪行为,且发生在公开通报西安市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之后,在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要求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真实之后,教训深刻,影响恶劣。 
  监测数据不实是老问题,工作人员“不知数据造假是犯罪” 
  早在2017年1月19日,临汾市政府因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恶化、二氧化硫浓度长时间“爆表”问题被原环境保护部约谈,并同步暂停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 
  生态环境部监测司副巡视员张京麒说,约谈后,临汾市采取措施,积极整改。但由于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上收之前就存在数据不实等问题,2017年上半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仍然不降反升。 
  他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临汾市委、市政府对过去存在的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未汲取教训,对可能出现的干预监测数据行为没有进行警示,导致监测数据造假行为再次发生,且长时间没有得到制止。 
  山西省于2017年5月与各地市政府主要领导签订《环境监测数据质量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具体责任和要求。“但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一年内被干扰近百次,成为犯罪分子自由出入的场所,特别是曾经出现报案并对有关人员实施过拘留的情况下,仍未引起重视,未落实职责,未建立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责任书成为一纸空文。”他说。 
  他同时指出,临汾市关于防范和惩治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警示教育严重缺位,在日常工作中严重失察,对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临汾市涉案的16名人员“上至博士、下至初中生,都对环境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没有正确认识,特别是涉案的市环保局办公室原主任张烨竟然认为干扰监测仅仅属于违规,不知道是犯罪。” 
  169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