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不是"护身符"! 孕妇贩卖毒品被公诉
随着法官的传唤,被告人刘红挺着大肚子被带进了法庭。那次,我们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是个身怀六甲的母亲;那天的庭审,如今回忆起来仍历历在目。 “被告人,你认罪吗?”法官问。 “这么多证据,也抵赖不了,我认罪。” 刘红,36岁,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提起公诉。她是两个孩子的母亲。染上毒瘾之前,她靠打工收入维持生活,虽然工资不高,日子倒也过得平静。2012年到天津打工期间,她接触了吸毒人员,刚开始觉得好奇,在朋友的劝说下,第一次尝试吸了毒,后来越来越离不开毒品。 2014年,刘红因吸毒被戒毒所强制戒毒,后因先天性心脏病被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期间,刘红毒瘾发作,继续吸毒。为躲避强制戒毒,刘红在2015年保外就医期间怀孕并生下一个儿子。2016年1月,刘红贩卖毒品被抓获,因其尚处于哺乳期,警方对她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刘红担心哺乳期结束后被收监,于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怀孕。 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我负责办理。我对刘红进行了讯问,她对自己贩卖毒品的事实供认不讳,但是对自己已经怀孕还要被提起公诉表示不理解,她反复问:“像我这样怀孕的,是不是不用判刑?”我觉得有必要让刘红认清法律规定,打消她利用怀孕逃避羁押的念头。我对她不理解的地方进行了释疑:“刑事诉讼法对怀孕、哺乳的妇女取保候审、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是‘可以’而非‘应当’,并且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怀孕、哺乳期结束后,仍应当执行相应的刑罚。”听完我说的,刘红似有所悟。 我继续对刘红进行说服教育:“毒品被称为‘白色瘟疫’,母亲长期吸食会严重损害腹内胎儿的健康,导致胎儿畸形或智障的几率非常高。”听了我的劝导,刘红对自己当初的做法非常后悔,表示自己的行为害了两个孩子。 庭审过程中,刘红抚摸着肚里的孩子说:“吸毒、贩毒的人都知道,一旦碰上毒品,就是害人害己。理智的时候,我也很后悔,我知道这是犯罪,我不是一个合格的妈妈,感觉最对不起两个儿子和肚子里的孩子……”说到这里,刘红已泣不成声。 对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嫌疑人或女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或监外执行,是司法人性化举措,但现实中却被一些人用来规避法律,结果害人害己。希望刘红的教训能警醒更多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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