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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涉黑涉恶腐败案例 区政协原主席充当“保护伞”(2)

2018-08-01 21:34来源: 法制日报浏览:手机版

  通报中的另一起案件,2006年以来,以马立辉为首的涉黑犯罪团伙以暴力拆迁、垄断砂石料为主要经济来源,有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并致人死亡。
  时任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副局长、刑侦大队大队长李保振,桃城分局刑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杨国栋、指导员王洪杰、民警孙换伦分别收受马立辉财物,滥用职权、违法办案,为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致使其逃避法律制裁,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李保振、杨国栋、王洪杰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孙换伦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河北省纪委监委通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河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截至目前,共立案审查427人,已经作出党纪政务处分199人,正在审查调查22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28人,乡科级干部142人;采取留置措施20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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