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深贫地区倾斜
近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用好用活国土资源政策全力推进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通知》,要求充分保障脱贫攻坚用地空间,对贫困县在应分配份额的基础上单独增加600亩,对深度贫困县单独增加1000亩。 《通知》要求持续加大对贫困县、易地扶贫搬迁和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大别山革命老区等地区的用地支持力度。除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之外,对用地仍有需求的贫困县,可先行使用,超出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年底统筹解决。鼓励贫困地区开展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超出部分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调剂,优先保障全省贫困地区各类发展用地需求。 《通知》提出要确保脱贫攻坚用地应保尽保,从优化增减挂钩政策、统筹实施宅基地复垦券交易、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保障设施农业用地、积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旅游、支持光伏扶贫项目用地、妥善处理违法用地、加强地质环境治理、支持贫困地区统筹生态红线划定和矿产资源开发、落实深度贫困地区支持政策等10个方面要求加大超常规政策支持力度,凝心聚力精准推进脱贫攻坚。对脱贫攻坚用地建立绿色通道,实行单独组卷、单独申报,标注脱贫攻坚有关字样,取消批次限制和申请面积下限,具备申请用地条件的可随时申报。省国土资源厅收到脱贫攻坚用地申请后及时进行复核性审查,符合法定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存在问题的立即退回补正,做到即时受理,即时审查、限时办结。 同时,要优化增减挂钩政策,扩大审批权限下放范围,允许先建新后拆旧。并充分利用宅基地复垦券制度,持续为脱贫攻坚、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筹集资金,缓解资金压力。要妥善处理违法用地,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涉及的光伏扶贫项目,列入各级脱贫攻坚计划的易地扶贫搬迁、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产业项目以及贫困村脱贫验收必须建设的扶贫车间、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先行用地的,允许由当地政府出具会议纪要,明确所属脱贫攻坚项目名称、项目违法占地实际情况和不予处罚的意见,随卷补办用地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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