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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身负重案潜逃20年以上的人,究竟是怎么被抓住的?(2)

2018-07-04 17:43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顾某表示,20年来每日都提心吊胆,艰苦难熬。自己住在四楼的房间,在装修时甚至特意在防盗窗留了个可以活动的口子,一根粗粗的绳子,就拴在窗户边的沙发腿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就能够随时逃离。
  漂白身份后以为无事 
  被结婚登记照片出卖 
  新闻:1998年犯罪嫌疑人罗某与熊某等人在与孙某抓打过程中,熊某拔出匕首朝孙某背部猛刺一刀,致使孙某死亡。熊某被抓,罗某畏罪潜逃,最后在新疆漂白身份,从事建筑行业,过着和常人一样的生活。后其被重庆市公安机关抓获。 
  抓获过程:20年过去了,重庆市公安机关并没有放弃过对罗某的追踪,随着人像技术等新刑事科学侦查技术不断出现,办案民警希望利用罗某25年前的结婚证件照片,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以寻找罗某。 
  此后,一名在新疆的女子进入警方视线,该女子身份证照片不但和罗某结婚证上的配偶陈某有相似之处,“两人”还是同年同月同日出生。通过调查了解,最终明确该女子就是罗某的妻子,而罗某已潜逃新疆多年。随后民警前往新疆,将潜逃20年的罗某成功抓获。
  背负命案潜逃20年 
  人脸识别系统终“锁定” 
  新闻:1997年,21岁的大学生朱某在北京与他人互殴,并与同伙致对方两人一死一伤,随后潜逃。2017年10月,北京公安机关在沈阳将潜逃20年的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 
  抓获过程:朱某逃跑后,公安机关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予以通缉。2017年警方在多地设置人脸识别系统,一名为“江国泰”的人用身份证办理酒店入住时,遇到人脸识别系统比对,其脸部特征与逃犯朱某吻合,至此警方将朱某抓获归案。潜逃20年间,朱某从未与家人进行联系,主要的生活来源是打工。一般都在网吧给人维修电脑做网管,平时也会在网上炒股票赚取生活费。 
  很多犯案的人为什么一直在等20年这个节点?因为很多逃犯认为过了20年就可以逍遥法外了。 
  那么法律20年的追诉时效真的是这个意思吗?关于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法律究竟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正义君: 
  刑法中确实有20年追诉时效的规定,嫌疑人所犯罪行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后可不再追诉。若20年后必须追诉,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但是第八十八条非常重要,就是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一个人犯罪后已被立案侦查,后又为逃避警方侦查而跑路的,则不受20年刑事追诉时效限制。所以,不管他跑20年、30年、还是50年,依旧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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