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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小学生欺凌治理方案公布 校园欺凌须限时上报(2)

2018-07-04 09:32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每学期要进行三次“防欺凌”教育
  在海淀的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各学校必须将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工作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每学期都要在学期初、中、末进行三次“防欺凌”教育。海淀的方案中,还对这些教育方式提出具体要求:“每学期初结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月’组织全体学生集中开展防治欺凌专题教育活动;学期中通过开展以防治欺凌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形式或在道德与法治课程中专门设置教学模块等方式对学生进行教育;学期末通过法治、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觉抵制欺凌行为的意识”。
  除此之外,海淀的实施方案还要求通过开展课堂教学、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进行防治欺凌专题教育,使学生充分认识欺凌他人不仅是极端错误的不道德行为,对造成的后果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欺凌事件发生后各校应限时上报
  东城区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出,如发生欺凌事件,各校应在10分钟内口头向教工委办公室、教委办公室、德育科、保卫科汇报情况,2小时内递交详细文字材料并随时汇报工作进展。
  与东城区类似,海淀的实施方案中也对欺凌事件发生后的“及时汇报”做出了严格的时限要求,要求在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按照区教委《关于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在30分钟内口头上报区教委,1小时内提交书面形式报告,并及时汇报工作进展。情节较为严重的,还要求学校与属地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积极对接,做好调查了解及安全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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