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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球迷们狂欢的盛宴上 警惕不法分子乘机聚赌敛财(2)

2018-07-04 09:30来源:广州日报浏览:手机版

  在蓝某某贪污案中,他的同学兼“好友”邓某和镇政府同事黄某都是赌球网的代理,每发展一名赌客,吸引一笔下注,都可以参与利润分成,把“蓝某某”们逐步引向歪路。
  广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剖析道,网络赌球团伙组织严密、层级分明,形成固定的赌博网站—总代理—代理—会员结构。网络赌球集团内部呈“金字塔”结构,运作流程一般为在境外设立赌博网站,通过提供信誉账户或者网站端口等方式在国内寻找总代理,总代理招揽下级代理,由下级代理发展会员并接受会员投注。
  如深圳市南山区检察院办理的王某等6人开设赌场案,王某从澳门获取“皇冠”赌球网站代理资格,担任赌博网站代理并接受投注、发展赌客、参与利润分成。同时,网络赌球按照一定比例从下注金额中“分成”“抽水”,抽取比例占有效投注金额的0.75%到10%不等。
  赌球犯罪还容易引发暴力犯罪。比如,一些赌球犯罪团伙与黑恶势力相勾结,采取非法拘禁、绑架、暴力殴打等各种非法手段收取拖欠赌资。还有的赌徒雇用他人为其下注,形成规模化、集约化管理的“职业赌球公司”。如广州市番禺区检察院办理的赖某等6人赌博案,赖某等6名女子先后受老板彭某、“传哥”等人雇请,在番禺区洛浦街某住宅内,使用老板提供的本金、电脑、银行U盾等,通过特殊软件计算赔率差进行网上赌球,每月领取两千多元的底薪及提成。
  加强跨境合作 铲除网络赌球犯罪活动根源
  目前,打击网络赌球犯罪存在证据收集与固定难、指证难、源头打击难等问题。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赌球过程电子化程度较高,网站后台储存的数据会定期自动删除,且犯罪分子可随时通过删除记录等方式造成证据缺失,检方难以及时甚至无法掌握全部电子证据,资金交易的多样性也增加了证据的收集与固定难度。
  同时,在一些赌球违法犯罪活动中,参赌人员是犯罪分子的熟人、邻居等,案发后参赌人员一般不愿直接指证,给依法打击该类犯罪带来一定困难。此外,目前能够有效打击的一般是处于赌球链条底层接受投注的便利店、杂货店老板或者一般的代理。
  对操控网络赌博的源头难以追踪,特别是一些赌博网站服务器在境外,犯罪行为大多由境外操控,办案侦查取证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甚至还需要协调境外机构参与,调查难度大、历时长,源头打击困难。如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办理的李某等11人开设赌场案,李某供述自己的上线代理是澳门人,其时常换号码用网络电话与李某联系,故无法得其真正身份信息。
  省检察院表示,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加大对网络赌球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特别是推动和公安、电信、金融、网管、海关等部门建立协同管理机制,形成打击赌球犯罪合力。同时,加强跨境司法合作,从日常协作和案件介入、证据收集与固定、嫌犯移交等方面,建立健全有关协调机制,形成国际合作的打击态势,铲除跨境网络赌球犯罪活动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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