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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检察工作难点大兴调研之风

2018-06-30 14:19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调查研究是进行科学决策的前提和基础,它不仅是一种工作方法,更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得失成败的大问题。 
  重视调查研究,一切从实际出发,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调查研究的极端重要性。2017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寻乌扶贫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明确提出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全面了解情况,深入研究问题,把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找到破解难题的办法和路径。具体到检察领域,检察工作要科学决策,同样需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面真实、丰富生动的第一手材料,真正搞清楚本系统的实际情况,真正搞清楚影响检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真正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盼,做到“耳聪目明、心中有数”。进入新时代,国情社情检情发生了深刻变化,检察工作既面临新问题也面临新机遇,深化调查研究显得尤为迫切。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要求,围绕检察工作的难点和短板加强调研,探求行之有效的司法应对机制和举措,让检察决策更接地气、更聚人气、更有底气。 
  有的放矢事半功倍,无的放矢事倍功半。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调研,不是盲目地“满屋子乱转”,而是有针对性、有目的去调查研究,在调研中发现问题,在调研中寻求规律,在调研中孕育新思想、谋划新战略、形成新举措。也就是说,检察机关的司法调研要有导向、有目标。一是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导向。究其本质,调查研究是一个联系群众、为民办事的过程。新形势下开展司法调研,就是要紧紧围绕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围绕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新需求,认真思考检察工作面临哪些机遇和挑战,认真思考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何而来,认真思考检察工作应该如何去适应、去提高。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求我们调研时既要“身入”更要“心到”,通过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群众在想什么、盼什么、最需要我们检察机关干什么。通过“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调查研究,使各项检察决策和工作部署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二是以问题为导向。调研的最终目的在于解决问题。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调研,自己脑子里得“有货”,得先思考、先谋划,真正带着问题做“十月怀胎”式的深入调研。要敏感于检察工作的短板和不足,围绕理论热点、实践难点、办案重点,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地调查了解情况,听实话、察实情,把问题的本质和规律把握准确,把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对策研究透彻,把基层的首创意识、成功经验“提上来”,真正推动问题解决,真正促进工作提升。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一把手必须以上率下。检察机关的调研工作开展得如何,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带头是关键。一方面,一把手要把调研作为自我学习、提升能力的必要途径,带头深入调研。调研能力是领导干部整体素质的一部分,调研过程就是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的过程。通过调研,既能加强党性锻炼、强化理想信念,也有助于转变工作作风、增进同人民群众的感情、提升领导能力和业务能力。另一方面,一把手要重视、关心、支持调研工作,亲自“出题”、亲自“挂帅”,真正在全院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大兴钻研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之风。 
  特别要指出的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要注意把好“风向”,防止形式主义。检察机关开展司法调研,应当重视调查研究质量,必须是不走过场的实打实的调研。如果调研习惯于层层陪同,只看“盆景式”典型,满足于听听、转转、看看,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就成了一种表演、一种走秀。这样的调研,不仅无助于实际问题的解决,反而会给基层检察人员、人民群众留下不好的印象,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决策失误,给检察工作造成危害。这样披着“调研”外衣的歪风,一定要坚决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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