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委将在30城整治房地产乱象 打击投机炒房等
新华社北京6月28日电(记者王优玲)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乱象,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将于今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北京、上海等30个城市先行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中宣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通知,本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包括投机炒房、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虚假房地产广告等四个方面。 一是打击操纵房价房租、捂盘惜售、捏造散布虚假信息、制造抢房假象、哄抬房价、违规提供“首付贷”等投机炒房团伙;二是打击暴力驱逐承租人、捆绑收费、阴阳合同、强制提供代办服务、侵占客户资金、参与投机炒房的房地产“黑中介”;三是打击从事违规销售、变相加价、一房多卖、霸王条款、价格欺诈以及限制阻挠使用公积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是打击发布不实房源和价格信息、进行不实承诺等欺骗、误导购房人的虚假房地产广告。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履行房地产市场监管主体责任,把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整治措施,落实监管职责,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通知强调,要广泛发动群众监督,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典型案例要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回应社会关切,着力构建房地产市场共治共管的局面。要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震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要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对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惩处。对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坚决问责。 通知指出,要坚持整顿规范和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并重、加强管理和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和主动监管并重,建立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这30个城市包括: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武汉、成都、长沙、重庆、西安、昆明、佛山、徐州、太原、海口、宁波、宜昌、哈尔滨、长春、兰州和贵阳。(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社保中心职员分46次蚂蚁搬家"搬走"社保资金270万 04-24
- 忏悔书连写10个"对不起" 安徽开审一起处级干部贪贿案 12-09
- 大年初一放火杀人致7死1伤案嫌犯被批捕 02-08
- 答记者问:汇聚实现强国兴军的强大正能量 10-13
- 最高检与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座谈会摘要 01-31
- 北京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建忠提起公诉 07-12
- 各地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再上新台阶 03-31
- 国家食药总局:食品抽检将努力覆盖不同区域 01-23
- 湖北宜城检察院监督水利部门移送6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11-21
- 最高检:与8部委共建未成年人被侵害强制报告制度 05-25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