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可以买卖,学术的良心在哪里(4)
多数受访者认为,论文买卖破坏了学术生态,造成了虚假、浮躁的科研风气,也浪费了社会资源,对科研创新危害极大,有关部门必须予以规范和治理。 ——研究生发表论文不宜作“硬要求”。学术评价不能只有一种方式,更不能硬性地将学位、职称晋升等于发表论文捆绑在一起。“目前不少大学不再‘一刀切’地规定研究生论文发表的要求,而是明确指出要根据不同培养目标和不同学科的具体情况实行分类指导。”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叶继红指出,要将论文发表制度中的强制性变成引导性、鼓励性,引导学生自发、自觉地走向研究的道路,为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应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制定公平、合理的研究生奖励制度,奖学金的评比应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强化对学术期刊的监管。目前,论文买卖已形成分工明确的产业链条,专业写手负责编写论文,网站中介充当掮客,期刊编辑部“里应外合”。论文买卖催生出“灰色产业链”,严重损害了学术期刊的形象,腐蚀了编辑队伍,成为学术腐败的温床。因此,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学术期刊的监督管理,按照相关法规要求,严厉打击论文买卖行为,斩断当前中介和杂志社串起来的灰色产业链。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期刊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期刊黑名单制,进行有效管理,并禁止期刊发表论文收取版面费。 ——加大对论文写手、买方的打击力度。“长期招募论文写手”“兼职写论文”,这样的帖子在多所高校的贴吧、论坛等都可见。在一些高校的教学楼、校园公共场所的公告栏也可看到此类广告。有报道称,有人全职做代写论文的“写手”,在接单较多的月份,月入可达3万元。有的写手是理科专业,但也帮写了不少文科专业论文。“其实专业性的都不太懂,都是网上找资料,为了保证短时间交稿,就将网上的资料摘抄、修改、拼凑一下,换个说法,能过关就行。”对于代写论文、买卖论文的行为,要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同时要健全相关法规和学术诚信体系,形成完备的制度约束,实行论文造假“一票否决制”。 ——继续推进和完善科研人才分类评价制度。对于高校教师,要合理区分科研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的职称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其学历、工龄长短、工作业绩以及教学、科研获奖等相关情况,避免让不同类型的教师疲于“一锅炖”的评价机制。对于专业科研人员,要破除“以论文论英雄”的评价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学术评价体系,防止科研人员迫于职称晋升、业绩提升等压力,搞论文造假、抄袭或代写,鼓励和引导他们做那些周期长、有原创性、前瞻性的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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