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见棺材不落泪 法院一线执行人员揭秘老赖心理
5块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作战图悬挂在走廊里,图上以表格形式明确标注着承办人、新收件、送达、网络查控、传统查控、首次约谈、可处置财产(案件数)、流转、未流转等信息。作战图表格下方有一行“制表说明”:此表为立案30日内工作推进表,用于统计所有未结案件。 “顽强拼搏,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硬仗”,每幅作战图最下方的这句话,让人感觉到执行人员的不易与坚决。 “‘基本解决执行难’补齐法院执行力短板后,老赖们五花八门的拖延术是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武汉中院执行局局长叶伟平说。 被执行人是怀着何种心理当老赖的?《法制日报》记者今天采访了湖北法院部分一线执行人员,请他们结合具体执行工作剖析老赖的心理。 拖一天是一天 得知被采取边控措施,半小时内,被执行人吴燕就集齐130万元执行款并履行完毕。 吴燕是香港居民。2013年9月,她与原告签订了武汉市江汉区一处商铺租赁合同。因商铺不能达到租赁合同承诺的要求、双方协商无果,原告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商铺租赁合同、吴燕立即退还租房押金、吴燕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原告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违约金。 “从受理本案起,吴燕基本上就没有露面,立案通知书等也多是公告送达。”本案承办法官说。 一审法院查明,诉讼期间,2014年9月,吴燕将涉案房屋转租其他租户经营使用。 一审中吴燕提出反诉,但最终法院判决原告胜诉。吴燕提出上诉,去年12月25日,法院终审判决吴燕败诉。 判决生效后,转入执行程序。吴燕跟武汉中院的执行人员“玩起了失踪”——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接了否认自己是被执行人,发短信也不回复。 今年5月3日,执行人员向吴燕登记在法院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告知其法院已查封并准备处置其在武汉的另一套房产,同时已对其采取限制出境措施。 吴燕立即回复短信,称将于5月7日一早到法院对接执行和解事宜。 双方依约到达法院,执行人员组织调解。一开始,吴燕希望能分期付款,但申请执行人不同意,因为吴燕不讲诚信,不相信她会按期付款。 看到无法再拖延,又面临边控、查封房产及可能的司法拘留,吴燕现场打电话筹钱,当日履行完毕。 历时4年,原告方本已对能要回执行款丧失了信心,没想到能迅速执行到位。 “执行速度之快大大超乎想象!”在给武汉中院的感谢信中,申请执行人写到。 武汉中院执行实施处副处长喻英辉告诉记者,很多执行案件中的老赖,并不是真没有财产,而是不愿意拿出来,拖一天是一天,不到万不得已不履行,所谓“不见棺材不落泪”。 利用贷款漏洞 3000万元贷款“打水漂”,某商业银行却只能承担案件执行不能的法律风险。 2013年9月初,某商业银行与某世纪控股公司、某置业发展公司、陕西省某矿业公司及秋涛等人签订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同年9月下旬,某商业银行向合同方发放融资贷款3000万元。 因无法收回贷款,某商业银行向武汉中院提起诉讼。 武汉中院审理查明,某世纪控股公司等向该商业银行提供的、对某钢铁集团公司享有的应收账款合同及票据均为虚构,撇清了钢铁集团公司的民事责任。最终,武汉中院依法判定某世纪控股公司、秋涛等人清偿债务。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虽经过“四查”,也只查到被执行人存款1万多元,轮候查封总面积260多平方米的房屋两套。 “1万多元存款对商业银行的债权乃杯水车薪,轮候查封的房屋又不能处置。”本案执行人员说,该公司早已是人去楼空,法定代表人及个人均不知去向,所有送达都通过邮寄或公告方式,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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