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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完善审判组织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二审稿提交审议(2)

2018-06-22 14:32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浏览:手机版

  修订草案一审稿规定:“人民法院有权拒绝从事违反法定职责的活动。”有的常委会委员、部门、地方和社会公众建议,按照中央有关文件的规定增加记录、追责等内容。据此,修订草案二审稿将这一内容修改为两款,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要求法官从事超出法定职责范围的事务。”“对于领导干部或者人民法院内部人员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具体案件处理的,办案人员应当拒绝并全面如实记录,由有关机关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
  法制网北京6月19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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