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年公益诉讼立案1107件 挽回直接损失7.3亿余元
正义网长沙6月6日电(记者 张吟丰)“保护公共利益,湖南检察在行动。”6月5日,在第47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湖南省检察机关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加强“一湖四水”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了公益诉讼成绩单,并组织三级检察院联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公益诉讼法治宣传活动,为有效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贡献检察力量。 《意见》提出,主动对接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一湖四水”(洞庭湖、湘水、资水、沅水、澧水)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行动部署,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能源资源保护、生物多样化保护等领域,与环保、国土等有关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开展专项监督治理活动。充分利用专项监督治理活动平台,深挖细查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线索,集中查办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犯罪、行政违法、民事侵权和公益诉讼案件。 据湖南省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介绍,从2017年7月至今年5月底,湖南省检察机关共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964件,立案110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41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31件,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0件、行政公益诉讼1件。按立案领域分,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50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303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220件,英烈权益保护领域2件。 其中通过诉前建议和提起诉讼,共恢复、保护被毁坏林地等935亩,恢复、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土地142亩,其中基本农田110亩;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7251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7.5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25亩;督促关停、整治违法排放废气等污染物企业78家,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拆除、关闭排污口71个;促成清理违法堆放各类垃圾1500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2.2万吨,其中危险废物9521吨。 通过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财产保护案件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维护市场秩序,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共督促国土部门收回土地出让金6.40亿余元(含收回闲置土地价值);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的价值8201万余元;督促查处假冒伪劣食品4976.5千克及价值845万余元的假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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