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邮: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丽高邮湖(2)
份 记者了解到,除了涉及水域生态保护的案件,2018年,高邮市检察院还提起了两起涉及盗伐、滥伐林木的公益诉讼案件。 高邮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告诉记者,和高邮湖一堤之隔的是流经高邮市的京杭大运河,运河两岸的防洪堤上栽着一排排杨树和柳树,诗句“百里珠湖雪浪悠,邗沟千载柳烟稠”正是对运河美景的赞誉。而防洪提上的树木除了具有美化环境、改良空气的作用外,还具有固堤防洪的功效。然而,不法分子却盯上了河堤上的树木。 2018年的1月至3月间,李某抱着运河堤上的树木众多并且似乎无人看管,砍伐一些应该不会有人发现的心理,偷偷摸摸地用油锯砍伐树木进行售卖。等到警方发现时,他已经先后盗伐了林木26棵。检察机关受理该案后,在追究李某刑事责任的同时,要求法院判令李某补栽树木,修复生态环境。2018年5月31日,李某被法院判令承担刑事责任,并补栽林木260株、养护一年。 就在这起案件判决的第二天,钮某某等5人因为滥伐林木260棵被检察机关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审理后同样支持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请求,判令5被告在指定地点补栽杨树825棵。 “这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只是高邮市检察院在公益诉讼领域的一个探索。”该院民事行政和控告申诉检察部副主任陈宏明告诉记者。自2017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赋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权以来,该院就一直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一项重点,先后与市场监督、安监、环保、国土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履职建议书12份,有力维护了社会和国家公共利益。 “我们将牢牢把握‘检察官是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深刻内涵,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市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用扎实的举措、优异的成绩在服务经济、保障民生、优化环境等方面体现检察使命和担当。”高邮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顾勇在接受采访时说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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