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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岂是廉价劳动力 遇强制加班可向相关部门投诉(2)

2018-06-02 22:48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但是,对于普通高校的学生而言,法律目前并未有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只要实习生自愿接受,法律是不禁止的。同时,由于双方不是劳动关系,也不受劳动法律调整,企业也不必支付加班费。“如果实习生在与企业签署的实习协议中对加班及加班费的支付有明确约定,则根据双方约定执行。”寇英杰补充说。
  在寇英杰看来,实习生在遇到此类情况时,不要一味服从,可向学校、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等反映,必要情况下可以报警,最重要的是保障自身安全与身体健康。但如果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受伤,实习单位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支付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因此,企业在实习生实习期间,可以为实习生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保险,以保障双方的利益。
  对于实习生在遭遇侵权危害时如何维权的问题,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源表示,可以建立类似工会一样的组织,来接收实习生的诉求,专门保障实习生群体的权益。而在娄宇看来,如果实习被认定为劳动关系,那么,接收实习生的单位就应当遵守以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为代表的各类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按照一般劳动者来对待实习生的休假和加班权益。
  保障实习生权益须多方共同发力
  “安排学生实习,是学校的义务。”寇英杰建议,各大高校应当主动为学生联系实习单位,并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从保障学生切身利益、切实起到实习效果等角度出发,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学生实习过程中,学校相关负责人员应当予以跟踪、保护。如果学校不负责任,导致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受到伤害,当属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学校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娄宇建议,针对普通高校学生实习,有关部门应当出台明确法律法规,对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实习标准和学校方面的监管义务进行规定,凡违反上述标准或监管义务,给实习生造成损害的,由学校和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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