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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德咏会见出席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最高法院院长会议四

2018-05-25 20:29来源:人民法院报浏览:手机版

  今天(5月24日)下午,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分别会见了前来出席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的白俄罗斯最高法院第一副院长卡林科维奇、柬埔寨最高法院副院长欧塔拉、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吉米雷、蒙古国最高法院副院长兼行政审判庭庭长米什格及相关代表团。

  沈德咏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出席论坛的各国嘉宾表示欢迎并向客人简要介绍了中国法治建设和法院工作情况。他表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中国和各相关国家双边经济贸易与人员往来更加密切,彼此之间的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大。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与上海合作组织相关国家的司法合作,重视向其他国家学习借鉴有关完善法律制度和发展法治的有益经验。中方愿同与会各方共同努力,加强交流,互相借鉴,不断深化双边和多边友好合作关系,造福人民群众,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

  会见后,沈德咏代表中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蒙古国最高法院签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与蒙古国最高法院司法交流与合作谅解备忘录》。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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