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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攀比”观

2018-05-14 19:02来源:中国法务网浏览:手机版
  生活中,我们有时会听到一些党员干部这样抱怨——“我天天奔波忙碌,还不如老板们挣钱容易、过得潇洒”“同样是为官,而人家钱多房也多”。正是在这样的比较中,一些人萌生了吃亏、失落的想法,天长日久,心灵深处悄悄发生变化,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开始动摇,以致心理失衡,甚至误入歧途。由此可见,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攀比”观是何等重要。
  首先,要少攀比多对比。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时刻不忘自己的职责,多比贡献,少比享乐;多比工作绩效,少比生活待遇;多比为群众造福多少,少比个人升迁快慢。如此比较,才能比出精神、比出责任、比出动力、比出干劲、比出进取心。党员干部要经常扪心自问:在其位谋其政了吗?对得起群众对自己的信任吗?要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始终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满意当作第一标准。
  其次,要选对“参照物”。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像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那样为群众利益鞠躬尽瘁的公仆。作为党员干部,应以英模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感人肺腑的先进事迹,对照自己的思想行为,寻找差距、净化心灵、提升境界。
  最后,要比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当今社会如同一幅色彩斑斓的图画,美丽与丑陋、先进与落后、高雅与低俗相互交织,时刻考验着每一名党员干部。身为党员干部,要调整心态,淡泊名利,筑牢拒腐防蚀的“堤坝”;要甘于清贫,耐得住寂寞,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事;要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树立正确的“攀比”观,正确对待组织考核,正确对待职位升迁,正确对待手中权力,集中时间和精力去追求崇高的人生目标,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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