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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福明:让实践见证四十年辉煌

2018-05-11 20:45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春末夏初的南京温凉宜人。马鞍山路一处安静的住所,阳光洒满了门前的庭院,屋内摆满书籍的书桌与庭院隔门相望,白发苍苍的胡福明坐在书桌前。他的回忆从粉碎“四人帮”讲起。
  1976年10月,“四人帮”倒台,在南京大学哲学系做教师的胡福明和同事们一起,以喝酒吃螃蟹的方式来庆祝。那时,与许多在“文革”中经受磨难的人一样,胡福明认为“四人帮”垮台了,束缚这个国家发展的一系列枷锁自然会被打破。但他很快发现,“以阶级斗争为纲”、忽视经济文化建设以及拨乱反正仍有巨大阻力,人们的思想还被禁锢着。
  1977年2月7日,当时的“两报一刊”发表社论《学好文件抓住纲》,提出“两个凡是”,引发了一些干部和理论工作者的议论。尽管此时邓小平同志还没有恢复工作,但“两个凡是”立即引起他的注意。如何准确完整地理解毛泽东思想,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显得必要而紧迫,由此一场涉及真理检验标准的讨论开始酝酿。
  “我学了那么多年马克思主义,不就是要为人民服务吗?”出于理论工作者的责任感,胡福明下定决心,要针对“两个凡是”写一篇文章。
  1977年那个闷热的夏天,胡福明一边陪护住院的妻子,一边在医院病房旁边的走廊里翻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列宁选集》和《毛泽东选集》,从中找出四十多条关于实践的论述,写出了8000多字的长文,题目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他把稿子寄给了《光明日报》编辑部。
  1978年1月,胡福明收到编辑要求修改的回信。时任《光明日报》总编辑的杨西光还在标题中加了“唯一”两个字。随后这篇文章经过多人参与、数易其稿,于5月10日首先在中央党校内部刊物《理论动态》上刊发。5月11日,《光明日报》以“本报特约评论员”名义在头版发表,新华社当天发了通稿;1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以及《解放日报》等全文转载;13日,又有多家省报转载,迅速在全国掀起了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
  经世学者,始终站在时代潮头思考
  在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5个小时里,胡福明习惯性地点起香烟,一根接着一根,而与记者讲到动情之处,他又每每把香烟掐灭,腾出手来在空中挥舞,眼睛里亮光闪闪。年过八旬的胡福明思维敏捷,语速很快。他说,一个研究理论的人,不能停止思考。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发表后,胡福明成了新闻人物,媒体纷纷对他进行专门报道。胡福明仍然埋头研究,思考实践标准问题解决之后的问题。
  回忆起文章出炉的前后,他坦言:“文中的观点并不是我的首创,很多哲学教师都懂。只是由我在一个特殊的‘时间节点’把它写了出来。而文章发表之后产生的巨大影响,当时是万万没有想到的。”
  1982年11月,胡福明离开南大,调到江苏省委工作,历任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部长、省委常委、省委党校校长、江苏省政协副主席等职。虽然行政职务渐高,可他从未停止思考。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他在省委工作期间,还陆续写了《苏南乡村企业的崛起》和《苏南现代化》等著作,持续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进展。
  如今,耄耋之年的胡福明尽管有些眼力不济,但他每天还要坚持“听”两三个小时的电视,了解国内外时事新闻。一些重要的文章,还会让小他两岁的老伴念给他听。
  “一个理论工作者要与时俱进,思考任何问题都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不能动摇。”胡福明说。
  济世良言,永远坚持实践标准
  “新事物新问题层出不穷,这就需要在马克思主义一般原理指导下研究新事物、新问题,不断做出新的概括,把理论推向前进。”40年后的今天,重温《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些话,字里行间仍然闪耀着智慧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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