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受贿案一审开庭
2018年5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全国政协原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原主任孙怀山受贿一案。 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4年至2016年,被告人孙怀山利用担任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主任、全国政协副秘书长、常委、中共中央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获取土地使用权、企业经营、项目审批、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0年至2016年,孙怀山直接或通过其家人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975万余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孙怀山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孙怀山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全国和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和各界群众6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责任编辑:韩佳欣)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相关阅读:
- 俞正声参加新疆代表团讨论时强调 广泛凝聚智慧和力量 夺取新时代 10-19
- 情侣开车途中吵架,女友开门跳车身亡!法院这样判 10-27
- 第50名"百名红通人员"周骥阳被公诉 当庭认罪 12-10
- 零容忍!天津一盘踞繁华商圈恶势力团伙成员被判刑 07-08
- “今日焦点网”、“社会焦点网”等11个网站被查处 09-10
- 陶凯元会见欧盟普通法院院长积家 03-17
- 高速公路收费能降吗?交通部:不具备降费空间 08-01
- 彝良:合伙人散伙就上法庭 皆因不结算惹的祸 11-07
- 外汇局:严打以创新为名的各类外汇违法犯罪行为 02-05
- 和布克赛尔县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执行联动机制 05-17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