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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非法传销引发的杀人埋尸案(2)

2018-05-08 17:06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由于该案时隔多年,使得犯罪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存在侥幸心理。 
  “你和他无冤无仇,就这样将人打死后埋进山里,太残忍了吧?” 
  “不把他埋起来,难道让他曝尸荒野?这样不是更残忍?” 
  审讯室里,面对赵梅梅的讯问,谭祖爱仍然理直气壮。9年来,赵梅梅办理过的命案不下百起,她听过无数种杀人理由,而像谭祖爱这样对一个无冤无仇的人下手还毫无悔意的,她还是第一次碰见。 
  “大力的身体上有明确的生前损伤——肝脏破裂,而证人证言显示大力被打后疼得直叫、脸色惨白等,都与肝脏破裂的死亡特征相吻合。”据此,赵梅梅将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与犯罪嫌疑人的伤害行为牢牢锁定在了一起。 
  经过6个多月的审查,通过对40多份讯问笔录、700多页文字笔录的反复审阅和细节比对,案件罪责逐渐明晰,犯罪行为得以印证。 
  2017年11月21日,杭州市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对王国磺、谭祖爱、陈俊材、杨胜友等人提起公诉。 
  同年12月25日,杭州市中级法院对上述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 
  被告人王国磺,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 
  被告人陈俊材,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谭祖爱,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告人杨胜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依法追诉漏网之鱼 
  传销,让人深恶痛绝,必须严厉打击! 
  2015年1月至今,杭州市检察机关共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65件156人,这还不包括非法传销引起的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故意杀人案件。 
  “人一旦被骗入传销组织,就会被没收通讯设备,24小时被看管,基本没有寻求外界帮助的可能性。”赵梅梅说,“他们多使用绑架、殴打、威胁等手段迫使受骗人按他们的指示骗亲戚朋友的钱,这类犯罪的危害性极大,给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巨大的风险,必须严厉打击。” 
  传销活动发展的特点之一是通过亲友、老乡等人脉关系网发展组织,导致众多家庭被卷入,不仅使这些家庭损失巨额钱财,而且会引起朋友成仇、夫妻陌路、兄弟相残,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 
  想要从源头上减少传销类案件的发生,就要对欺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检察机关认为,本案中大力是被朋友郭某骗到传销组织的,郭某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类犯罪,遂建议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今年1月9日,桐庐县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批准逮捕。4月19日,桐庐县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郭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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