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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营销"里的"黑灰产业" 年产值已达千亿元(2)

2018-05-04 10:59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大数据的信息搜集实际上模糊了商业信息与个人隐私的边界。“当你完成一次消费支付,你可以把它视为个人隐私,但这同时也是服务商的一次服务过程,是经营记录的一部分。这种情况下,商业大数据与个人隐私是交叉的。”沪江网法务总监林华说,但截至目前,大数据的边界并不明确,哪些信息类型可以被互联网平台搜集和提供给第三方?哪些情况下将被视为侵犯用户隐私?立法与执法环节都还未能跟上商业环境的新变化,“当务之急是尽快从法律上明确大数据与个人隐私的界限,为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提供法律支持。” 
  在判断手机APP是否过度申请权限时,用户也要结合自己的需求做出判断。“假如一个非常简单的工具类APP如手电筒、小游戏要获取较多权限,就可以把较敏感的权限如联系人、定位等关了。”林华建议,如果在安装时被迫选择授权,弥补措施是安装后及时关闭相应的权限,尽可能减少信息泄露的风险。 
  为精准推送设定边界 
  专家表示,用户在网站注册、浏览网页、网络消费等留下的上网痕迹是一种个人资源,能否允许被商业网站使用,应当由用户自己决定 
  上海某银行职工张丞威经常浏览今日头条,起初是觉得在这个平台上学习摄影知识非常方便,平台推送的信息也多是他感兴趣的。后来,平台推送的商业广告越来越多,他开始保持警惕,浏览今日头条的频率越来越少。最近,他干脆删除了这款APP。 
  “在使用互联网过程中,要保持头脑清醒。很多所谓的新商业模式其实都暗藏陷阱,让人不得不小心。”张丞威说。 
  中山大学互联网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张志安表示,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搜集到消费者信息时要做到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网络平台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篡改,不泄露,不毁损,不出售,不非法向他人提供,这是本来就该承担的义务。” 
  “应当明确,用户在网站注册、浏览网页、网上消费等留下的上网痕迹是一种个人资源,广义上都属于个人隐私,能否允许被商业网站使用,应当由用户自己决定。”中国社科院金融法律与监管研究基地理事长胡滨认为,商业平台要规范管理这些信息,防止滥用;如果用户因其管理不善受到损失,这些平台要承担法律责任。 
  胡滨建议,应尽快从立法、监管层面着手,为精准推送设定更明确的边界。 
  “互联网公司不能忘记相应的社会责任、法律义务,须知无视法律法规、缺失社会责任,终究会作茧自缚。”为避免被不法平台精准诱导或精准诈骗,张志安建议,用户上网时不要轻易使用已实名注册的账号登录不熟悉的新应用,不要因为有优惠而轻易点开陌生链接,注意保护自己的账户信息安全和上网行为信息的私密性,发现有侵犯隐私嫌疑时要果断举报和申诉。(彭艳秋 杜海涛) 
  链接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 
  真正的精准营销是需求导向 
  目前,许多推送类广告是基于用户浏览器中cookie搜集的信息来完成的,比如通过cookie可以追踪了解到用户访问的网页、用户购买习惯,然后据此给用户推荐类似商品。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这种推荐只是根据用户浅显的网络行为进行的,让广告跟用户的性别、网络行为等做了简单的关联,谈不上精准。也正因如此,这种推送一定是粗糙的,必然引起争议。真正的精准营销是以消费者知情为前提、以满足需求为导向的,要挖掘并满足用户的内在需求,而不是只考虑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个过程并不容易。 
  信息精确是基础。实施精准营销需要以事实为依据,把握消费者的真实需求。 
  投放精准是核心。精准投放是建立在精确信息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有效的细分,再根据市场的细分有效组织资源,实现消费者和资源的精准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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