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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37次收30万红包 广东惠州一副局长被“双开”

2018-04-30 21:51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节假日37次收30万红包  
  省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粤纪宣
  节假日期间37次收8家公司的红包礼金,借考察之机公款逛景点、到KTV娱乐,违规套取公款发春节补助……五一、端午节将至,为加强警示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日前,广东省纪委曝光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副局长收红包30万元
  2013年至2016年春节、中秋节日期间,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时任副局长曾志军利用职务影响,先后37次收受8家公司所送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21万元、港币12万元。此外,曾志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2017年9月,曾志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借考察花公款逛景点
  2017年8月30日至9月3日,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龙怀高速公路管理中心英怀管理处总工程师罗新才、副主任南电带领考察组在云南考察学习期间,借机参观洱海等多处旅游景点,购买和使用高档烟酒,并到KTV场所娱乐,花费公款共8300元,均在考察费用中列支,此外还存在超标准住宿问题。
  2018年1月,罗新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南电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套取公款发春节补助
  2015年1月,河源市龙川县环保局时任党组书记、局长陈志坚与时任副局长刘永辉合谋,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等方式,套取国家生态县域考核专项经费11.5万元,其中6.6万元用于给该局部分人员发放春节补助(陈志坚、刘永辉和该局原副主任科员、出纳黄新云各领取1万元),4.9万元用于结清赊购油茶欠款。
  2018年1月,陈志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主任科员;刘永辉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黄新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水利所所长公车私用
  2017年4月潮州市湘桥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后,官塘镇水利所所长李殷裕仍将公车开回其居住小区,供其上下班和周末使用,时间长达半年。2018年3月,李殷裕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省纪委相关负责人指出,上述4起收受红包礼金、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公车私用问题,从发生时间看,全部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后,有的还延续到2017年,是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从问题表现看,都是为了谋取私利,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公款公物伸手;从涉案人员看,都是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人员。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充分说明纠正“四风”绝没有休止符,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以上案例中吸取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加强党性修养,牢记纪律规矩,珍惜操守名节,破除特权思想,既带头抵制“四风”,又落实好管队伍改作风的责任,发挥“头雁效应”。(责任编辑:韩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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