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下架赎回要交手续费 律师:霸王条款(2)
王盼和其他观看直播的投资人则表示,这是公司单方面的说法,没有证据能证明其真实性。 ■ 追访 理财平台6月底“清盘” 资质存疑 新京报记者从海星宝理财平台官网获取的《零星宝产品投资协议》显示,乙方为厦门盛融星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盛融星投公司主要经营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储存服务等。在其经营范围内,新京报记者并未找到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营业项目。此外,海星宝理财平台官网没披露相关的运营数据、报告等信息,违反《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的要求。 去年12月,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今年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P2P机构的备案登记工作,已补齐资管业务牌照的网贷机构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以进行日常经营;无牌照,但存量归零、无新增的机构必须出承诺书,限期变更;无牌照,有存量的机构将会被纳入取缔类进行处置。有业内人士介绍,随着网贷备案大限的临近,目前业内正在紧锣密鼓地启动相关整改。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在理财产品“零星宝”下架同时,海星宝理财平台已发布消息,承诺该平台将在6月底进行“清盘”。 4月25日,新京报记者联系海星宝理财平台,该平台客服人员称,“零星宝”下驾“是国家政策不允许,属于正常下架。”对于收取投资人15%手续费后如何兑现赎回,该客服人员表示“具体情况不便透露”。记者还多次联系盛融星投公司及多家关联公司,电话无人接听。 ■ 律师说法 赎回投资收手续费属“霸王条款” 截至4月25日,新京报记者加入“零星宝”投资者建立的2个微信群和4个QQ群,每个群的人数从40余人至500余人不等。在一个微信群里,有投资人不断表达自己“绝不快赎(资金快速赎回方案)”的意向。还有投资人统计,仅在一个“海星宝”维权QQ群里,涉及投资数额就接近8000万元。 而在王春贤直播回应后,许多投资人在维权群里依然表示不满,并称将通过报案、起诉等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游开贵律师表示,投资人在对产品进行投资时会和运营方或者公司产生合同关系,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来说,海星宝理财平台下架“零星宝”理财产品属于单方责任,如果是不可抗力造成公司违约,投资者不受影响,所投入的资金也能全额赎回。但就15%手续费,游开贵称属于“霸王条款”,投资者可以拒绝,并对其进行起诉。(责任编辑:韩佳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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