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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葱毒死羊”案两名种植户获刑 曾在山东寿光毒死百余只羊(2)

2018-04-26 15:04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最终,寿光市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表示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被告人孟文广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孟凡江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回顾
  养殖户捡拾葱叶喂羊
  百余只羊食用后死亡
  去年8月,北青报记者独家报道了“山东寿光百余只羊食用沈阳‘毒大葱’死亡”一事,此事中,山东寿光当地的养羊户刘太原,遭受的损失最为严重。
  刘太原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称,他和爱人有十多年的养羊经验,家里的300多只羊,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去年8月24日,他们家里的80多只羊,食用一车葱叶后,突然死亡。另有一户也损失了数十只羊。
  刘太原表示,距离自家不到一公里的地方,就是一处蔬菜预冷库,刚采摘或者刚从外地运到寿光的大葱,都会在这些预冷库外进行简单加工,然后进入预冷库储存。在大葱加工过程中,会有部分葱叶被摘掉丢在预冷库门口,周边的养羊户经常会捡拾这些葱叶作为羊的饲料。
  去年8月24日当天早晨7点多,刘太原给羊的食槽里倒入了捡拾的大葱叶子,羊吃了以后两个多小时,就出现了倒地抽搐、口吐白沫的情况,虽然后来找到了兽医进行抢救,但还是有80多只羊死亡。当时刘太原自行判断,可能是大葱叶中含有有毒物质,造成羊中毒死亡。随后,刘太原与其他几名养殖户将相关情况反映给当地相关部门。
  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事发后,寿光当地调查发现,刘太原等养殖户捡拾大葱叶的这处预冷库内储存的大葱,来自辽宁沈阳,共有5万多斤。
  细节
  问题大葱检测出甲拌磷
  事发种植基地曾被调查
  事件曝光后,寿光市委宣传部进一步发布消息称,接到报警后,当地公安部门迅速进行了现场取证、抽样检测,并对截获的大葱来源展开追查。经调查,确认问题大葱由寿光市批发葱商从沈阳市于洪区光辉街道办事处解放村购进,总量5.2万斤,大葱贮存业主随后对大葱进行去根、去烂叶初加工后贮存于预冷库中。
  寿光市委宣传部通报称,从抽检结果看,该批次大葱含有国家蔬菜禁用农药甲拌磷。与此同时,寿光市组织有关部门,对问题葱叶全部进行了收集销毁。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甲拌磷属于一种高毒农药,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甲拌磷。
  此外,针对此事,沈阳市政府网站去年9月2日曾发布通报称,事发后,沈阳相关部门展开调查,并对当地大葱种植基地及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销售环节抽取大葱样品进行检测。通报称,去年8月30日当天,该市相关部门在于洪区以及沈阳市大葱主产区抽取大葱样品20个,在流通环节抽取地产大葱样品24个,经检测,均未检出甲拌磷、毒死蜱农药成分。
  上述通报内容还显示,“执法人员对涉事种植基地展开现场调查,并对涉事农民使用的农药喷洒器械内的剩余药液送检鉴定,也没有检出甲拌磷、毒死蜱农药成分。为了进一步查清情况,确保食品安全,沈阳市还开展了高毒农药大整治行动。经全市范围内农药经营店的拉网式排查,未发现违规销售农药行为。”
  事发后,山东寿光当地公安部门成立专案组,赶赴沈阳市种植地进行追根溯源。去年8月27日,山东寿光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孟某刑拘,并于去年8月28日凌晨押解嫌疑人回寿光。
  进展
  甲拌磷属于高毒农药
  养殖户损失已获补偿
  此案中,孟文广、孟凡江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获刑,毒死百余只寿光羊的甲拌磷为何物?北青报记者了解到,甲拌磷作为一种高毒农药,早在2002年农业部便已公告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药材上使用。
  此前,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副教授朱毅告诉北青报记者,虽然人吃农药超标大葱而中毒的情况并不容易发生,但是违禁高毒农药残留的健康风险,一样不容忽视。“甲拌磷属于高毒农药,有导致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及损伤神经系统的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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