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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录|严若鸿:贪念和侥幸钩断了警弦

2018-04-24 17:44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忏悔人:严若鸿
  ●原任职务:湖南省华容县水利局副局长
  ●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8年2月8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判处严若鸿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犯罪事实:严若鸿自2007年1月担任华容县水利局副局长以来,利用分管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的职务之便,收受苏某、袁某等人的财物共计66万余元,并为苏某等人谋取利益。二审期间,严若鸿主动向检察机关交代未被掌握的犯罪事实,主动退缴赃款35万余元,并积极缴纳罚金30万元。
  我出生在一个干部家庭,“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是父母对我从小到大孜孜不倦的教诲。记得逢年过节,有人来家送礼,父母都是热情接待,送客人出门时又把礼物归还。
  因为分管国家农村安全饮水建设项目,我平时要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工程项目承包商。一开始,我恪守底线,不管别人如何奉承讨好,始终记得父母的教诲,严格按照组织要求办事,从不敢松懈。直到2009年,习惯于他人阿谀奉承的我逐渐飘飘然起来,心中一直紧绷的那根警弦也开始松动。在当年10月的一次饭局中,我认识了某塑料管材有限公司的业务员袁某,他一再请求,希望我帮他公司成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的管材供应商。觥筹交错下,我答应了他的要求。袁某当晚就给我送了1万元。
  我至今清楚记得,当时在我住的宾馆,袁某塞给我一个大信封,我打开一看,一扎红色的钞票。当时,我的心都在发抖,立马拒绝了。但袁某说,这事儿没人知道,他一定守口如瓶。想起清贫的家中妻儿节俭的生活,贪念和侥幸心理钩断了我心里的警弦,最终把那个信封放进了公文包……
  从那次起,我的贪欲就像洪水猛兽一样吞没了良知。其实每次收受财物时,晚上我都会辗转难眠。但是我很快就会说服自己,这样的行为是秘密的,承包商不会泄露,也就不会有人知道。就这样,在不停的自我安慰下,2009年至2016年间,我接受了9个公司的财物共计66万余元。
  2017年4月被逮捕时,看到冰冷的手铐,我呆若木鸡。我7年来的所作所为留下的是无穷尽的悔恨,以及对父母、对组织、对人民群众的愧疚。镜头可以回放,生命无法重来,如果能回到2009年10月的那个夜晚,我一定牢牢守住心中的那根警弦。
  (记者张吟丰 通讯员胡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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