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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积分落户申报今启动 申请人请备好这些材料(2)

2018-04-16 15:23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申请人务必确认在所关联单位社保账户名下缴纳社保。单位核实确认后,才可以继续进行申报,用人单位只能关联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北京市实际就业的申请人。

  2017年1月1日以后,个人需以租赁住所积分的,以申请人在“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信息为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首页房屋管理“住房租赁备案查询”中未进行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全,应到各区住房租赁服务窗口进行备案。

  需以国内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登录教育部相关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本人学历学位备案信息是否与纸质证书及身份证信息一致,一致的需获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验证码”和“学位证书电子备案编号”,不一致的应及时进行学历学位认证。以国(境)外学历学位积分的,应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报告。

  需以“创新创业指标”投资、就业要求积分的,应在申报时限内,在市科委创新创业人才积分落户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并提供申报指标电子版凭证,确保与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该项指标填报信息一致。

  需以投资的企业缴纳税金情况积分的,应准备好该企业在京国地税纳税证明,可以在“北京市企业登记信息材料查询服务系统”提前查询打印出资情况备查。

  申报需要现场办理哪些事?

  大部分申请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申报全流程,实现申报审核“群众少跑路、信息多联路、审核多并路、办理少绕路”。

  但也有几种情况需要现场办理。

  其中,申请人居住在配偶名下自有住所的,须在现场审核阶段向区积分落户服务窗口提交结婚证进行现场审核。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需要现场审核。

  多少分可以获得落户指标?

  本次积分落户政策并未公布“积分线”,而是选择“总量控制+自愿申报”的原则,简单来说就是根据申报的人员数量和积分数量来确定落户指标的“积分线”。

  按照规定,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当年申请未达到落户分值的,第二年如果符合四个资格条件,还可重新申请。

  届时,申请人只需登录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其中需要变更的内容即可。未变更的信息将保留上一年度填报的内容并以此赋分,只需点击确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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