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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集中公开 "三公"支出有增有减(2)

2018-04-15 22:07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机构改革中,具备条件部门要及时公开预算 
  很多人关心,此次公开的2018年中央部门预算,与机构改革工作是如何衔接的? 
  “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中央预算,是按机构改革前的部门和职能编制的。”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次机构改革中,有的部门部分职能划转,有的部门整体划转不再保留,与之相关的资产、人员、预算划转等情况复杂。今年财政部结合机构改革情况,在预算批复时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了不同办法,相应地部门预算公开形式有所变化。 
  一是像教育部等不涉及机构改革的中央部门,继续比照2017年公开办法实行。二是涉及个别职能划出、划入的中央部门,如财政部、审计署等,涉及职能调整和预算事项变化的,在公开部门职能和预算收支情况时,对机构改革和执行中的预算变化情况作出说明。三是涉及整体职能整合的中央部门,如文化和旅游部、司法部,不再公开改革前的部门职能和机构设置,但要对机构改革以及整合后部门预算汇总情况作出说明,并分别公开原部门的预算。 
  以税务系统为例,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省级和省级以下国、地税机构将合并。但目前有关方案正在研究起草,须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所以,2018年地税系统预算仍由地方财政安排,按当地政府要求公开,国税系统部门预算按照财政部要求由税务总局公开。 
  “需要说明的是,在机构改革过程中,已具备条件的部门都要按预算法规定在4月13日公开部门预算。”这位负责人强调。(李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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