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
通知明确,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 董碧娟 江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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