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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谈|落实四方面要求开创重庆检察工作新局面(2)

2018-04-13 13:24来源: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三、落实“谋发展”,必须坚持检察自信。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落实“谋发展”的要求,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坚定宪法自信,坚定检察自信,以开展重庆市人民检察署成立67周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思发展谋发展。一要准确把握机遇挑战。思深方益远、谋定而后动。“谋发展”首先要准确把握机遇挑战、理好思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面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检察工作也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严峻挑战。我们不仅要敏锐感知,更要主动适应、积极作为,抓牢办案主业、聚焦监督主责,把案件办准办好、工作做实做稳,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推进重庆检察事业创新发展。二要重点突出“一点两面”。立足重庆检察实际,切实做到面上巩固、点上突出。侦监、公诉、执检、民行检察等业务是检察机关的基本业务,是整个检察工作的底板,要打牢基础、固好底板,巩固好这一工作基本面。要积极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把“莎姐”打造成为普法教育的载体、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品牌,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要积极培育公益诉讼、未检、派出检察室等检察职能新的增长点,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抓好未检业务集中办理试点,运用派出检察室平台打造“枫桥经验”检察版。三要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在巩固现有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配套机制,完善检察官员额动态调整、退出及增补机制等;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支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加强与监察委的衔接沟通,研究线索移送与处置、留置与刑事强制措施对接、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以及检察环节案件收案、受理、交办等工作机制,细化明确退回补充调查与自行补充侦查的情形,形成规范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流程。
  四、落实“重自强”,必须坚持自身提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唯有励志图强、厚德精技,才能做强、做实、做优法律监督。落实“重自强”的要求,要认真严肃地加强检察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建设,建设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新时代检察队伍。一要坚定法治信念。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反对人治,严格依法行使检察权力、履行监督职责,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坚决防范和纠正冤假错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持既讲法治又讲德治,教育广大检察人员运用道德理念明是非、辨善恶、知廉耻,做为政以德、正心修身的模范。重庆检察系统即将开展“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专题教育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德,形成“头雁效应”。二要练就高强本领。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大力培养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工匠精神、担当精神。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弘扬“红船精神”“红岩精神”。认真开展兴调研转作风促落实行动,落实领导干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制度。依托国家检察官学院重庆分院、中共重庆市级机关党校检察分校开展政治轮训,深入开展实战性实训式教育培训,真正让检察官素质强起来、让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强起来、让重庆检察工作强起来。三要全面从严治检。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党建抓细抓长。严肃党内政治生活,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教育检察人员多积尺寸之功,慎独慎初慎微慎欲,知所循知所惧知所守知所止。落实重庆市检察院党组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全面从严治检工作的若干规定、党组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的意见和重庆市检察系统巡视工作协作办法等制度,切实解决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中“说得多、做得少”“不敢管、不愿管”“走形式、不重实效”等问题,全面提升新时代党建工作水平。四要打造“双基”工程。以创建重庆标兵院、特色院和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载体,以层级引领、业务带动、规范司法、制度管理、素能提升、纪律约束为抓手,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建设。强化基层院领导班子建设,完善检察工作评价体系,加强对基层人财物的保障。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把重庆检察系统好干部选出来、用出来、管出来、带出来。深化检察文化内涵,把检察文化与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结合起来,推动检察文化建设提档升级。积极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落实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行动计划,深化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为重庆检察事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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