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王海岩黑社会性质组织最后成员受审 36人已获刑
“在潍坊这块地上,手下小弟多了,很多事就容易办,有很多能挣钱的活儿,别人干不了我们就能干,我们想干的别人也不敢跟我们抢。”说出这段话时,王海岩正低着头坐在看守所的讯问室里。这个曾经的黑社会“老大”,最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敲诈勒索罪、盗掘古墓葬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2017年10月18日,王海岩案的最后一名成员杨得昌被抓获,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主要成员全部落网。随后,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对杨得昌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3月2日,该案在奎文区法院开庭,目前仍在审理中。 狠辣“仗义”,手下都服 “70后”的王海岩是个“老江湖”。1989年,18岁的王海岩便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2000年,他又因抢劫罪、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2009年,刑满释放后的他又操起老本行,凭借多年“混社会”积攒的人脉,王海岩很快就聚拢了一帮“兄弟”。 人多了,如何让他们服帖听话,成了王海岩急需解决的问题。他深知管理的重要性,给手下制定了严格的组织纪律,谁不守规矩就开除谁。王海岩要求,所有人必须要听从指挥,遇事请示汇报,所有人集中住宿,保证随叫随到,铁棍、镐柄等作案工具统一管理,一旦被公安机关抓获,坚决不能出卖“组织”。 “我说话最管用,他们都听我的。”王海岩对自己的一套管理办法非常得意。王海岩团伙有着严明的等级,作为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王海岩位于最高层级,李文奎、单德亮、马洪征、谭鹏、马腾、时文斌、李晓军等人直接听命于他,属于组织的第二层级,其余的人则属于第三层级。 “他从17岁开始到现在,只有7年是在监狱外面度过的。我们一听这些都害怕,就都很听他的话。”团伙成员谭鹏道出了王海岩的“威慑力”所在。 除了为团伙成员立规矩,王海岩还为成员们统一更换了手机号码,为他们提供统一食宿。逢年过节,王海岩会给成员们发放过节费,给他们买衣服。如果有成员在外面惹了事,王海岩会利用自己的社会地位出面帮其摆平。这一系列“仗义”举措,让王海岩在团伙成员中迅速树立了威信,其团伙也日益壮大起来。 “抓住就打死你” “我被建哥拘禁了10个月,这期间有4个月是戴着手铐过的,只能睡地上,每天还要被打。”提起自己遭遇的非人经历,杨某至今心有余悸,“这10个月,家里人联系不上我,老婆以为我死了,跟人跑了,我现在都不敢堂堂正正地回家,父母和孩子都照顾不上。” 杨某之所以被如此对待,只因他帮忙牵线介绍了一起文物买卖。杨某口中的“建哥”名叫宋金建,是王海岩的“得力干将”。 2010年6月初,杨某通过朋友汤某得知,北京一个叫崔东海(另案处理)的老板要买文物,如果买卖谈成了,可以给杨某一笔提成。杨某欣然同意,随后找到贩卖古董文物的程某,让他帮忙留意好一点的文物。几天后,程某说找到一批铜器和玉器,杨某立即告知汤某,双方约好在杨某家附近的超市碰面。第二天,汤某带着崔东海和“建哥”来到约定地点。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崔东海以7.1万元的价格买了玉器、角杯等物品,杨某因为促成交易拿到2000元提成。 过了一天,汤某又打来电话,说崔东海打算再买60万元的文物,让杨某过去见个面。杨某一听来了大买卖,高兴地随汤某一起去了约定地点。结果,刚碰面,杨某和汤某便被对方“请”上一辆车,一把刀架在杨某脖子上,手机也被没收。杨某知道自己“摊上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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