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法务网 > 法治社会 >

只为发泄心中不满 酒后肆意放火烧车

2018-04-12 13:24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浏览:手机版
  为了发泄心中不满,在多个小区及附近放火烧车,给附近群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近日,山东省嘉祥县检察院以涉嫌放火罪对刘志强批准逮捕。
  2017年11月30日晚,刘志强和朋友在饭馆吃饭。因为家庭和事业都不顺利,刘志强心中郁闷,不知不觉喝了不少酒。喝醉后,刘志强摇摇晃晃地走回家。为了发泄心中不满,他随即走到一小区门市房前,故意破坏门市房前的车辆,并向车内投掷易燃物品烧车,造成多辆车破损或被烧毁。随后刘志强来到附近小区,又破坏多辆汽车并纵火烧车。
  群众报警后,刘志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调查鉴定,刘志强的放火行为给他人财物造成损失共计28万余元。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