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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检察机关依法对周松青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2018-04-10 21:01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北京4月10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原党组书记、主任(局长)周松青(正厅级)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周松青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周松青,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襄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周松青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家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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