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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师忆“高岩自杀”:当年学校调查定性非“性侵”(2)

2018-04-08 18:10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北大教师回忆称当年事件定性不是性侵
  自杀事件临近北大的百年校庆。周树铭回忆,自己当年去北大讨说法,但起初没有结果。
  北大中文系时任系主任费振刚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当年,高岩的家长去了北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申诉,学校最终给予沈阳记大过处分。据《红星新闻》报道,费振刚还表示,“他俩发生了男女关系,他(沈阳)是承认的,这也是学校处分他的依据。”
  对于沈阳与高岩的关系性质,两名北大中文系教师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回忆称,印象中,公布的调查结论,并未明确说“沈阳是性侵”。中文系教师张波(化名)说,当时仅说是不符合师德的行为。
  张波说,当时,警方尸检发现高岩已经不是处女了,但因为时间过去较久,警方并不能认定与她发生关系的人就是沈阳,也无法从法律层面上进行处理,“公安局大概只能做到这个程度”。
  在张波看来,学校对沈阳作记大过处分也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即无法从法律上认定沈阳对高岩存在性侵行为,“这样一来,学校也没办法对他做过重的处理,虽然有人提出要开除沈阳,最终还是记大过”。
  “对沈阳进行处理是通过一个全体大会。沈阳在大会上做了检查,费老师严厉批评了沈阳。” 中文系教师宋清(化名)也回忆说,大会没将沈阳的相关行为定性是性侵。
  宋清向记者回忆,那时有人提供了一名女学生写的日记,记载了事情的一些细节,如拥抱、亲吻等等。在宋清的理解里,日记的有些内容属于“恋爱心理的细节”,而沈阳本人对此的解释是,女生老去缠他,拥抱学生是他为了安慰女生。
  “系领导(当时)说,不管什么原因,如果你把学生当做自己的女儿、妹妹,就不会有今天这样的事情。”宋清回忆。在宋清看来,沈阳这件事做得非常不对,对这个女生的死负有责任,但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责任,“道义上的责任是肯定有的。”
  在今年4月7日下午接受集体采访时,周树铭否认高岩存在相关日记。
  提及沈阳的日常表现,张波表示,沈阳1993年开始留校,刚开始大家对他的评价是很好的,但后来,不止一个学生反映过沈阳课堂上举过涉性暗示的例子。宋清则直言,沈阳“有点让人讨厌”,有时比较轻浮,对一些女生存在拍拍肩膀等类似动作。
  一名南京大学文学院毕业生接受媒体采访时认为,沈阳学术造诣颇高,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在南大时,未有关于生活作风问题的传言。
  4月7日傍晚,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尝试联系沈阳核实情况,电话无人接听。截至发稿,记者未获其短信答复。
  北大要求复核事件情况
  前述网帖广泛传播之后,北京大学、南京大学、上海师范大学等机构作出了回应。
  4月6日,北京大学教师职业道德和纪律委员会《声明》称,经查阅相关材料,二十年前,即1998年3月,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对相关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给出调查结果;1998年7月北京大学对沈阳做出了行政处分。
  记者注意到,前述声明没有披露警方对事件作出事实认定的具体内容。
  对于北大1998年对沈阳作出的处分,周树铭称,她当年对该处分起初并不知情,不知道校方和警方得出的调查结论,自己和家人也没参加过处分沈阳的会议,而处分通知,是北大学生后来告诉他们的。
  此前,北大中文系当时有关负责人多次对媒体称,高岩家属均在现场。
  “不合适,(处分)给得太轻了。”周树铭称,如今,她希望北大方面能解释该处分是怎么作出的,沈阳是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20年来,高岩的父母没有再申诉、上访。今年70多岁的周树铭说,她与丈夫身体状况都不行了,爱人做了心脏支架,自己病得也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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