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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一揽子举措促进民企发展

2018-04-06 16:12来源:正义网浏览:手机版
  正义网讯(记者李立峰 通讯员周尤)记者近日从重庆市检察院获悉,该市九龙坡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单位行贿犯罪的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李某取保候审,保障了该企业总投资90亿元、已投入30亿元、可吸纳上万人就业的重大项目正常运营,杜绝“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这体现了重庆检察人的担当,在群众中口口相传。”重庆市人大代表符明秋如此评价。 
  据悉,为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2017年,重庆市检察院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先后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15条意见”,会同市工商联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18条意见”。 
  “重庆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围绕如何服务好民营经济工作做了大量扎实的基础性工作。”该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以该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2017年10月共同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例,该《意见》共18条,首次明确了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原则,即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全面保护原则。《意见》明确规定,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同时,《意见》既明确了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权利的犯罪,又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坚持惩治犯罪与依法帮助民营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这无疑让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重庆市各区县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并重,灵活采取办案方式,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促进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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