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房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2)
七、严格按照物价部门价格公示结果,对每套房屋明码标价,不高于公示价格销售房屋,不捆绑搭售或迫使购房人接受有偿服务。如违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贵局对我公司违规行为一次性记10分、限制网签销售、暂停新申请预售许可,并接受其他主管部门任何联合惩戒措施。 承诺单位(公章):XXXX房地产开发公司 XXXX房地产经纪公司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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