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再度获减刑 父亲:她希望尽早偿还债权人债务(2)
新京报:下一步你还有哪些打算? 吴永正:会继续申诉,这是从2013年就开始在做的事。一方面是行政诉讼,关于吴英诉东阳政府案。另一方面是刑事申诉,希望浙江省高院能对此案再次审理,不过目前还没有什么进展。 ■ 回顾 “亿万富姐”集资诈骗案 吴英,1981年出生,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人,曾被称为“亿万富姐”,旗下本色集团涵盖酒店、商贸、地产等多个领域,2006年下半年,吴英以一亿注册资金先后创办了“本色集团”的八家公司,行业涉及酒店、商贸、建材等。外界一度传闻其资产高达38亿元。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7年3月16日,吴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逮捕,检方以集资诈骗罪起诉。 因集资诈骗罪 一、二审被判死刑 2009年12月18日,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吴英被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吴英不服一审死刑判决提起上诉,在上诉状中,她提出主观上没有诈骗的故意、没有实施欺诈行为、债权人不属于社会公众等5点上诉理由,认为自己的行为并不构成集资诈骗罪,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最高法未核准死刑 终审被判死缓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审查了全部卷宗材料,提讯了被告人。据该院官网消息,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受害人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严重破坏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危害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吴英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并供述了其贿赂多名公务人员的事实,综合全案考虑,对吴英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2012年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据新京报报道,死缓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吴英被交付浙江省女子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止。(记者 赵凯迪) |
(本网站所发布文章只作为信息传播使用,不代表本网观点)
- 上一篇:司法大数据显示:提起离婚诉讼女性“更主动”
- 下一篇:青海:对懒政怠政者坚决“亮剑”
相关阅读:
- 日本8月份核心机械订货继续上升 10-11
- 面对身边虐童行为 别做幕后推手 09-16
- 开假银行的“董事长”栽了 12-24
- 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条措施 10-18
- 落寞的保税店:火爆时涌现开店潮 如今瘦身退市 04-25
- 简单地撤销地震局并不明智 03-05
- 工程非法分包层层转包是欠薪主要原因 12-19
- 益阳一男子自吹海归“硕士”中央有关系骗走他人20万 04-18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决定对杨家才立案侦查 09-05
- 中纪委查内鬼 网友:承认衙门无净土反赢得信任 05-22
资讯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