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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婚庆陋习触碰法律红线 专家:或将被追究刑责

2018-03-27 21:21来源: 新华社浏览:手机版
  记者:最近几年,有关部门一直在倡导婚庆新风,有些地方还出台政策进行有针对性的引导,媒体也在不断呼吁抵制婚庆陋习。然而,从实际情况看,婚庆陋习问题依然频频出现,某些人甚至对此习以为常、见怪不怪。
  李明舜:最初的闹婚因其既有性启蒙意涵,同时也给众人带来欢娱和刺激,因而在一些地方盛行不衰、相沿成习。
  张起淮:婚庆陋习长期存在,其中有三大原因:
  法治观念淡薄。虽然随着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人们的法治意识在逐步增强,但由于婚礼发生在日常生活当中,且融合有“风俗”“惯例”“当地做法”等多种元素,造成了人们在举办、参加婚礼时有时会因为气氛、环境等影响,出现法治观念淡薄的情况,从而做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名誉权、隐私权,甚至损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习俗严重变味。“闹洞房”是传统风俗,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年代,适当的“闹”有助于活跃婚礼现场的氛围,增加喜庆气息,加深亲友感情交流。然而,随着时代变迁,从古流传至今的传统风俗在个别怀有吸引眼球、标新立异、故意捉弄、恶意侮辱等不良心态的人的推波助澜之下,开始变味,甚至演变为羞辱长辈、挑逗女性、惩罚男性的恶性事件。
  宣传教育不足。在传统婚俗的美好悄然向恶俗转变的过程中,其严重性并没有得到社会的及时关注和重视,也并没有及时启动相应的宣传教育工作。在汲取传统中的精华、摒弃习俗中的糟粕方面缺乏有效的指引,对一些初期的恶俗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和惩处,致使其日益泛滥,愈演愈烈。
  闹婚过度或违法
  记者:性侵伴娘、殴打伴郎、婚庆“节目”低俗……近年来,一些被曝光的发生在婚礼上的怪现状、恶性事件令人吃惊。婚庆陋习的危害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张起淮:我认为,危害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铺张浪费。好面子、讲排场是引发婚礼铺张浪费的根源。买房、彩礼、礼服、婚车、仪式、宴席,整个结婚过程中的方方面面都要相互攀比,不仅自己受累,而且也给双方父母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猛烈灌酒。婚礼过程中毫无节制的灌酒不仅使得新郎新娘苦不堪言,而且伴郎、伴娘甚至是在场的亲友都未能幸免,被灌得酩酊大醉的人不在少数。浙江松阳一名新郎在婚礼当天未能成功阻挡亲友灌酒,终因醉酒身亡。
  侮辱羞辱。在婚礼过程中受到侮辱、羞辱的,主要是长辈和新娘、伴娘等女性。曾经,陕西西安一场婚礼结束后,新郎的5名朋友竟然强暴了伴娘。
  人身伤害。近年来,一些婚礼陋习使喜庆的婚礼成了一场场闹剧,甚至是悲剧。比如,陕西省榆林市某小区,白天刚办完婚礼的男子蔡某从6楼坠亡,而据其亲属讲述,其是在躲避朋友闹洞房时不幸发生了意外。
  记者:就像刚才提到的,一些出格的婚庆陋习有时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后果,这些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哪些法律法规?
  李明舜:在当今的文明社会里,对这些婚俗的坚持与否,必须要以是否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和人格尊严为标准进行具体分析,区分出良俗和恶俗。凡是不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不侮辱人格尊严,意在增添婚礼欢乐气氛给新人带来祝福的风俗习惯,社会和他人都应该给予尊重。反之,如果违背当事人意愿或侮辱人格尊严的婚礼习俗,则无疑是恶习陋习,应当彻底摒弃。
  张起淮:在民事上,出格的婚庆陋习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主要涉及的法律条文包括: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法总则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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