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召开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
正义网大庆3月22日电(记者 韩兵 通讯员 何其伟 李超群)“此次听证会,我给检察机关‘优评’!”近日,在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检察院逮捕前公开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孙江龙、朱玉婷、孙钊在听取检察机关介绍案情、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律师对社会危害性分析、嫌疑人家属的意见后,非常满意地分别在听证评议笔录人民监督员意见栏签署了意见。 “这是我院首次组织的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我们会集纳各方意见作出公正决定。”据大庆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玉峰介绍,2月27日,该院受理了一起由公安机关提起公诉的邸某涉嫌诈骗一案。2017年11月末,犯罪嫌疑人邸某通过微信漂流瓶与被害人张某相识,并互加了微信好友。邸某以自己拥有一家占地约2万亩的玉米深加工厂,每年利润巨大为名,邀请张某来大庆工作。2018年1月11日,张某如约而至,二人相聊甚欢。期间,张某提到自己的一款理财产品利息太低时,邸某顺话题称可以将钱投在自己那里一个月,到期能得到200至500元的利息。张某信以为真,便通过POS机刷给邸某2万元钱。张某回到北京后,邸某将这笔钱大部分偿还了个人信用卡欠款,而对张某只字未提钱款和利息的事儿。自觉事情不妙的张某于1月23日报案。1月30日,邸某到案接受调查。 “该起案件,公安机关、辩护律师对于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没有异议,主要是针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社会危险性,是否应当适用逮捕措施争议较大。”郭玉峰说,邸某的辩护律师董依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案件逮捕关公开审查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提出鉴于其社会危害不大,又积极偿还被害人的钱款,申请了公开审查。 “这次参与公开审查的人民监督员都是随机抽选的。”据大庆市司法局工作人员郝玉文介绍,为体现公开审查的公正性,在接到检察机关提出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的建议后,司法局通过随机派员的方式选取了3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证,并发表了听证的意见。 “公开听证是我们逐步探索审查逮捕诉讼化改革的有力举措,既能充分保护当事人权益,又能确保办案人准确把握逮捕条件,严格审查社会危险性条件,防止和克服‘构罪即捕’,由此,可以降低批捕率,减少审前羁押。我们会继续运用公开听证的方式来解决少捕、慎捕的问题。”3月22日,郭玉峰告诉记者,在听证会当天,检察机关经过综合各方面的意见,认为邸某不具有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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